Rusty Lake和杂七杂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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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时】惯穷途·第一天 by94

*全文已完结,分三篇定时放送,月更,此为第一篇

Summary:程小时搭上一辆不会回头的福特,怦然心动过,黯然神伤过。幸已惯穷途,无心哭。


1)第一天

  只有在西部的高速公路上,这辆福特的发动机才能发出真正属于西部的轰鸣声。陆光用力抵着油门看着油表盘的指针晃动着上升。在这辆三手车报废之前,他不打算结束这场随意飘荡的旅行。他自驾游的目的似乎就是让这辆车报废,所以,连他自己都不确定是否真的享受这一场旅途。

  摇上车窗拧动一下调频,乡村音乐的和弦晃悠着飞出来,他想起他还有一把吉他,但陆光不是那种弹乡村音乐的类型——他哪一个类型也不是,硬要说的话,他是那种不会归类的人,不会给别人归类,也不会给自己归类。

  他减速驶过一个举着写有“旧金山”纸牌的竖着大拇指的女孩,但还是溅了她一身沙粒,大拇指变成了中指。陆光把目光从后视镜上收回来。假如当时他打工的那家洗车店没有把这辆旧福特便宜近三分之二后卖给自己,陆光宁愿在间隔年宅在家里也不会随便上别人的车,他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也不喜欢给别人给自己添麻烦的机会。

  陆光的思维开始信马由缰,这不怪他,太阳走到正午的位刻,他盯着眼前似乎已经被炭烤变形的柏青公路,眼神逐渐涣散。

  因此当那个大拇指出现时,他的第一反应是踩刹车,一口气踩到底,罪魁祸首见状兴奋地跑了过来,待他走近陆光才看清,那是个亚洲面孔的黑发小青年,脑后坠着一个小辫子,耳朵两边各挂着一个小耳钉,套着对他而言过分宽大的T恤,脚上却趿拉着一双一次性棉质拖鞋。他从陆光刚摇下的车窗探进一个头,上来就问:“Can you speak Chinese?”卷舌音里带着一股京腔。

  

2)

  “如果我说不呢?”陆光用中文回答。

   “那也没事,我会说英文——一点点吧。”

    “去哪?”陆光打定主意找个理由抛下他,小年轻飞扬跋扈的发型和耳钉,没举纸牌的行为和他拙劣的英语都让陆光的太阳穴雷达突突地跳着,但也许是很久没被这样的目光注视过了,陆光突然对他产生一股无条件的信任感。

  “哪都行,旅游嘛,走哪算哪。”

   陆光叹口气,打开车门锁:“上来吧。”

  “谢谢,我叫程小时,程的那个程,小时的那个小时。”

   “陆光。”

    他上了后座,背包软踏踏的,看起来没什么能击打后脑勺的东西,陆光遂放心,安心任新旅伴在后座扑腾。程小时上来咳几声又呸几声:“我刚刚站在那吃了一堆沙子,这绝对是我搭便车最费劲的一次了,前面几次勉强还行——就是司机大叔太热情讲啥我都听不懂。”

  “嗯。”

  “美国也不过如此嘛,该破的地方还是破,该乡下的地方还是乡下,该暴躁的人还是很暴躁——还好我遇到了你这个好人,我可不想在那过夜。”

  车轮碾过什么东西,一个小颠簸。陆光关了收音机,他没一心三用的本事,不如安心陪这个小客人聊聊:“你怎么知道我是个好人?”

  “直觉,再说了,坏人也没事,你也打不过我。”尾音带上一点慵懒的骄傲感。陆光看看他宽大的T恤微微一笑:“坏人很多的。”

  “是吗?我无所谓,我睡一会儿你不介意吧,你到了叫我一声就行。”

  “我还没想好去哪。”

   “那你在往哪开?”

    “往前。”

   “喔,那不错,那等你累了就叫我,我也会开车,虽然没有驾照,不过小心一点不被抓住就好了。”程小时打了个哈欠,一歪头就睡着了。

  正午的阳光在眼皮上描出红色的毛细血管,刺着他的眼,而他仍固执地不肯睁开。引擎的声音像窗外的风,汽车的摇晃像是摇篮,他说服自己还在婴儿期,而父母就在身边。

  风声越来越小,摇篮越晃越慢,车停了,他恍惚睁开双眼,意识到自己已经长大成人只能蜷缩而眠,脖子僵硬的可怕,他一动没动:“怎么了?”

  “没什么。”陆光换一下档,“路没了。”

   程小时慢慢地,慢慢地坐起来,看着正前方路中央大大的黄色警示牌,陆光掉头很流畅,很快那个指示牌就甩在了他们身后,程小时仍扭头去看。

  “美国政客宁愿给新路剪彩也不愿意修缮旧路,断头路一抓一大把,没什么稀奇的。”

   “是吗?我没见过,我才来没多久。”程小时看到那个警示牌那又有一辆车掉头了,“你知不知道阮籍有个穷途大哭的典故?”

    “初中听过,等高中就来这读了。”陆光一顿,车轮一个小颠簸,“穷途太多了。”

     “那我是不是应该哭一下以示尊敬?”程小时终于转过身,刚才梦里的一点温存消失无踪。一个颠簸把他弹了一下直接撞到了顶棚:“嘿,颠几次了?三振出局了。”

      糟糕的双关,两人都笑起来,程小时笑得咳嗽起来。咳嗽到停不下来地笑。

     真是个奇怪的人,陆光想着,轻声问一句:“程小时,你是为了什么来到美国的?”

   不到15秒的寂静里,程小时反问:“很重要吗?”

   “一点儿也不。”

    陆光拧开收音机,香颂的靡靡之音飘出。


3)

  “今天就开到这吧,明天晚上再去找汽车旅馆。”陆光划着手机上的GPS地图自言自语,他刚刚把福特开下高架桥,摇下车窗,熄火,想都不想地扳下座椅,一气呵成。后座的程小时嗷一嗓子坐起身:“兄弟,说一声啊倒是。”

  哦对,后座还有个人来着。陆光拧开天窗,天花板的咯吱声里夹着开关车门的声音,等夜空完全笼罩车内,程小时已经躺在了副驾驶上。

  “陆光,你为什么来美国?”

   程小时侧头去看陆光,白发的年轻人和他年龄相仿,发色是他浑身上下唯一能流露出他对自由的渴望的东西。除此之外,POLO衫,帆布鞋,没有洞的牛仔裤——怎么看都不是会自驾碾过美国西部的人,更别提会载上程小时这样趿拉着棉质拖鞋的“亡命徒”。除非,陆光是那种真正随性的人——那种让程小时敬佩的随性,满不在乎,恣意妄为。

  陆光迟迟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末了说一句:“很重要吗?”

  一点儿也不。

  程小时阻断自己的思路,把过去抛在脑后。他现在一无所有,而他唯一需要的,只有睡眠。

  人生大事,不过如此。

(TBC)


下一次更新为 6.14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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